藥物濫用(Drug Abuse)指非醫療用途濫用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一種行為,目的是為體驗該物質產生的特殊精神效應,其結果是對所濫用藥物產生藥物依賴,并導致健康、社會和法律后果。
濫用藥物分為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麻醉藥品主要包含三大類:鴉片類、大麻類和可卡因類;精神藥品主要包括中樞興奮劑、鎮靜催眠藥和抗焦慮藥、致幻劑。
目前,國內常用的藥物濫用檢測試劑為應用免疫膠體金技術(ICT)的定性檢測試劑,主要被測物為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四氫大麻酚酸、可卡因、氯胺酮等,用于藥物濫用的初篩。其他免疫檢測方法如酶免疫分析(EIA)包括酶聯放大的免疫測試技術(EMIT)和酶聯免疫吸附測試技術(ELISA)、熒光偏振免疫分析(FPIA)等國內應用較少。
本指導原則針對應用免疫層析膠體金法的藥物濫用定性檢測試劑,對該類試劑注冊申報資料的準備及撰寫進行要求,同時也為技術審評部門對注冊申報資料的技術審評提供參考。
本指導原則是對該類試劑注冊申報資料的一般要求,申請人應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確定其中內容是否適用,若不適用,需具體闡述理由及相應的科學依據,并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對注冊申報資料的內容進行充實和細化。如申請人認為有必要增加本指導原則不包含的研究內容,可自行補充。
本指導原則是對申請人和審查人員的指導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冊審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項,亦不作為法規強制執行,如果有能夠滿足相關法規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需要提供詳細的研究資料和驗證資料。相關人員應在遵循相關法規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是在現行法規和標準體系以及當前認知水平下制定的,隨著法規和標準的不斷完善,以及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本指導原則相關內容也將適時進行調整。
詳細內容,見https://www.cmde.org.cn/CL0112/61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