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科種植體(系統)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2016年第70號)
本指導原則旨在指導注冊申請人對牙科種植體(系統)的產品注冊申報資料的準備及撰寫,同時也為技術審評部門審評注冊申報資料提供參考。
本指導原則是對牙科種植體(系統)的一般要求,申請人應當依據具體產品特性確定其中內容是否適用,若不適用,需具體闡述理由及相應的科學依據,并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對注冊申報資料的內容進行充實和細化。
本指導原則是對申請人和審查人員的指導性文件,不涉及注冊審批等行政事項,亦不作為法規強制執行,如有能滿足相關法規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應提供詳細的研究資料和驗證資料。應當在遵循相關法規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是在現行法規和標準體系以及當前認知水平下制定的,隨著法規、標準體系的不斷完善和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本指導原則相關內容也將適時進行調整。
本指導原則是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1年發布的《牙科種植體(系統)產品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的修訂版。本次修訂按新法規的要求調整了原指導原則的順序和條目,沒有對技術要求部分進行實質性修改;在臨床試驗部分增加了臨床評價要求路徑;增加了產品注冊單元劃分原則等內容。
詳細內容,見https://www.cmde.org.cn/CL0112/7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