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野計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2017年修訂版)(2017年第177號)
本指導原則系對視野計注冊技術審查的通用要求,注冊申請人應依據具體產品的特性對注冊申報材料的內容進行充實細化,還應依據具體產品的特性確定其中的具體內容是否適用,若不適用,需詳細闡述其理由及相應的科學依據。
本指導原則是對產品的技術審評人員和注冊申請人的指導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冊審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項,亦不作為法規強制執行,如果有能夠滿足相關法規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詳細的研究資料和驗證資料。應在遵循相關法規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是在當前認知水平下制訂的,隨著相關法規和標準的不斷完善和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本指導原則相關內容也將進行適時的調整和更新。
詳細內容,見https://www.cmde.org.cn/CL0112/6907.html